关于申报2016年度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校内科研项目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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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16-11-10
为实施人才强校战略,更好地鼓励教师积极从事科学研究,为科研人员创造必要的科研条件,为我校教师争取高水平、高层次科研项目打下良好基础,根据《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校内科研项目管理细则》,现将2016年校内科研项目申报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:
各有关单位:
为实施人才强校战略,更好地鼓励教师积极从事科学研究,为科研人员创造必要的科研条件,为我校教师争取高水平、高层次科研项目打下良好基础,根据《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校内科研项目管理细则》,现将2016年校内科研项目申报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具体事宜
1.申报范围: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项目、青年基金项目。上述项目均仅资助一次。
2.申报要求、立项程序、实施与检查、结题与验收以及经费管理等具体事宜请详见《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校内科研项目管理细则》。
二、申报条件
1.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项目:资助对象为学校引进的博士、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在岗教师。
2.青年基金项目:资助对象为年龄在35岁以下(含35岁)未获得引进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项目资助的在岗教师。
三、申报程序
1.符合申报条件的申请人填写《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校内科研项目申报书》进行申报;
2.申报人将《申报书》电子版及纸质版(A4纸双面打印,左侧装订,一式三份)于11月10日前交在所单位,由各单位初审并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、推荐;
3.各单位于11月14日前将加具意见并盖章后的申报材料统一提交科技与研究生处。(报送材料包含:所有《申报书》的电子版及纸质版(A4纸双面打印,左侧装订,一式三份);《申报汇总表》电子版及加盖公章的纸质版一份)
四、项目评审
1.科技与研究生处对《申报书》进行形式审查,形式审查不合格者,将不提交专家评审和学术委员会审议;
2.科技与研究生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;
3.提交校学术委员会审议;
4.立项公示、办理项目立项工作。
五、其它事项
1. 科技与研究生处不受理个人申报,请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按时提交相关材料。
2. 联系人:陈老师、黎老师 联系电话: 88303526(8202)。
科技与研究生处
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七日
